樹德科技大學 課程大綱

課程代碼 BMU151020111311 課程名稱 科技英文(全英語授課) 學分數 2 課程性質 半學年
教師姓名 陳碧雲 開課系所 資訊學院 開課年級 修課別 必修
上課時數 2 實習時數 0 課程層級 大學部 授課語言 英文
多人合授 N 教學型態 課堂教學 課後諮商時間 三午四午四5三7 (L320)


教學目標 (綱要)

資訊科技目前仍屬於發展中之科學, 其發展日新月異, 新知識的吸收非常依賴英文,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提升學生之英文閱讀程度, 以便未來閱讀英文書籍, 報告, 論文, 及各式技術文件. 課程內容將包括科技英文文法介紹, 以及科技英文短文閱讀。
主要教材 1.自編教材
參考書籍 1..ESP: English for Information Technology(作者:NCKU ESP Program, ISBN:957445407X, 出版:Bookman, 出版年:2011)
2.學英文要有字彙(作者:Robert Tolmasoff, ISBN::9789861841960, 出版:寂天, 出版年:2007)
先修課程
對修習學生建議 be active and open minded
課程輔導考證照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相關說明
1. 平時評量 50%
2. 期中評量 20%
3. 期末評量 30%
4. 其他 0%

課程對應系能力指標權重:

權重總和語文表達與資訊應用人文關懷與美學涵養健全心智與團隊合作組織領導與人際溝通
10040202020

本課程具有以下意涵:

編號 課程意涵 編號 課程意涵
1 服務學習 2 生涯規劃
3 性平教育 4 情感教育
5 品德教育 6 人權教育
7 智慧產權 8 生命教育
9 食品安全 10 環境教育
11 程式設計 12 勞動權益
13 大學社會責任 14 創新創業
15 家庭教育 16 安全教育
17 特殊教育 18 兒少保護
19 多元文化教育 20 藥物教育
21 美學素養 22 科學素養
23 媒體素養 24 法治教育
25 溝通表達 26 資訊素養

本課程對應以下SDGs指標:

編號 SDGs指標
SDG01 終結貧窮
SDG02 終結飢餓
SDG03 良好健康與福祉
SDG04 優質教育
SDG05 性別平等
SDG06 潔淨水資源
SDG07 可負擔之永續能源
SDG08 良好工作及經濟成長
SDG09 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
SDG10 消弭不平等
SDG11 永續城鄉
SDG12 負責任之生產消費循環
SDG13 氣候變遷對策
SDG14 海洋生態
SDG15 陸域生態
SDG16 和平與正義制度
SDG17 全球夥伴關係

授課進度:

預計進度 日期 授課單元及內容 備註
第1週 2024/9/10 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
(網址:http://copyright.sao.stu.edu.tw/)
課程能力指標簡介
第2週 2024/9/17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1) :The global trend
第3週 2024/9/24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2) :Application and development
第4週 2024/10/1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3) :Issues
第5週 2024/10/8 Covid Outbreak: The lessons
第6週 2024/10/15 Transportation (1): Tesla
第7週 2024/10/22 Transportation (2):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第8週 2024/10/29 Transportation (3): Issues
第9週 2024/11/5 Mid-term exam
第10週 2024/11/12 Communication (1): Tablets
第11週 2024/11/19 Communication (2): Touchscreens
第12週 2024/11/26 E- commerce (1):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in manufacturing operations
第13週 2024/12/3 E- commerce (2): OMO
第14週 2024/12/10 Management (1): Knowledge management
第15週 2024/12/17 Management (2): Trademark
第16週 2024/12/24 Management (3):copyright
第17週 2024/12/31 Presentation: Project presentation
第18週 2025/1/7 End of term exam


「學則」缺曠課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因故請假(包括病、喪、事假),經核准為缺課;未經准假、假期已滿而任意缺席者為曠課。缺課、曠課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 因公假、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假、產假請假者,不受缺課日數達該學期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一勒令休學之限制。
二、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假、產假,其缺席不扣分;致缺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以補考或以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勒令退學:(節錄部份)
一學期曠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二,經系務及院務會議決議退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