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德科技大學 課程大綱

課程代碼 IMU083040111221 課程名稱 資料庫(全英語授課) 學分數 3 課程性質 半學年
教師姓名 蔡旭昇 開課系所 資訊管理系 開課年級 修課別 必修
上課時數 3 實習時數 0 課程層級 大學部 課程類別 資訊管理系
授課語言 英文 多人合授 N 教學型態 課堂教學 課後諮商時間 三午五午三5五5三6五6
(L0812)


教學目標 (綱要)

1.介紹資料庫概念, SQL Server 2005, 主從架構 2.介紹資料庫設計和正規化步驟 3.介紹資料庫,資料表建置與管理 4.介紹Transact- SQL程式設計
主要教材 1.SQL Server 2019/2017資料庫設計與開發實務(作者:陳會安, ISBN:9789865024727, 出版:碁峰資訊, 出版年:2020)
2.自編教材
3.資料庫的核心理論與實務(作者:黃三益, ISBN:9789865774998, 出版:前程文化, 出版年:2018)
參考書籍 1.資料庫的核心理論與實務(作者:黃三益, ISBN:9789865774998, 出版:前程文化, 出版年:2018)
先修課程
對修習學生建議 資料庫是一個資管畢業生是最有用的課程之一,每週應花六小時在本課程。
課程輔導考證照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相關說明
1. 平時評量 30% 出席狀況
課堂討論與表現
作業成績
測驗(紙筆、上機)
2. 期中評量 30% 出席狀況
測驗(紙筆、上機)
3. 期末評量 40% 出席狀況
測驗(紙筆、上機)
4. 其他 0%

課程對應系能力指標權重:

權重總和語文表達與資訊應用人文關懷與美學涵養健全心智與團隊合作組織領導與人際溝通專業知識資訊能力分析能力實作能力創新整合專案管理職業倫理自我學習
100555515101010105515

本課程具有以下意涵:

編號 課程意涵 編號 課程意涵
1 服務學習 2 生涯規劃
3 性平教育 4 情感教育
5 品德教育 6 人權教育
7 智慧產權 8 生命教育
9 食品安全 10 環境教育
11 程式設計 12 勞動權益
13 大學社會責任 14 創新創業
15 家庭教育 16 安全教育
17 特殊教育 18 兒少保護
19 多元文化教育 20 藥物教育
21 美學素養 22 科學素養
23 媒體素養 24 法治教育
25 溝通表達 26 資訊素養

本課程對應以下SDGs指標:

編號 SDGs指標
SDG01 終結貧窮
SDG02 終結飢餓
SDG03 良好健康與福祉
SDG04 優質教育
SDG05 性別平等
SDG06 潔淨水資源
SDG07 可負擔之永續能源
SDG08 良好工作及經濟成長
SDG09 工業化、創新及基礎建設
SDG10 消弭不平等
SDG11 永續城鄉
SDG12 負責任之生產消費循環
SDG13 氣候變遷對策
SDG14 海洋生態
SDG15 陸域生態
SDG16 和平與正義制度
SDG17 全球夥伴關係

授課進度:

預計進度 日期 授課單元及內容 備註
第1週 2024/2/21 智慧財產權觀念宣導
(網址:http://copyright.sao.stu.edu.tw/)
課程能力指標簡介
第2週 2024/2/28 資料庫系統
第3週 2024/3/6 實體關聯模型
第4週 2024/3/13 實體關聯模型與正規化
第5週 2024/3/20 SQL Server資料庫管理系統
第6週 2024/3/27 資料庫設計工具的使用
第7週 2024/4/3 SQL語言與資料庫建置
第8週 2024/4/10 建立資料表與完整性限制條件
第9週 2024/4/17 期中考
第10週 2024/4/24 SELECT敘述的基本查詢
第11週 2024/5/1 SELECT敘述的進階查詢
第12週 2024/5/8 新增、更新與刪除資料
第13週 2024/5/15 檢視表與索引
第14週 2024/5/22 Transact-SQL程式設計
第15週 2024/5/29 預存程序與順序物件
第16週 2024/6/5 自訂函數與資料指標
第17週 2024/6/12 SQL Server用戶端程式開發與LINQ
第18週 2024/6/19 期末考


「學則」缺曠課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學生因故請假(包括病、喪、事假),經核准為缺課;未經准假、假期已滿而任意缺席者為曠課。缺課、曠課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 因公假、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假、產假請假者,不受缺課日數達該學期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一勒令休學之限制。
二、 學生因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之照顧,而核准之事(病)假、產假,其缺席不扣分;致缺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成績得視需要與科目性質以補考或以其他補救措施彈性處理,補考成績並按實際成績計算。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勒令退學:(節錄部份)
一學期曠課時數逾全學期授課時數三分之二,經系務及院務會議決議退學者。